这名义上的15%实际上却包含了许多奥秘,既有医院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也有医院的集体利益。
虽然规定说医院必须采购医保目录中标药品,但实际上医院拥有自行采购权,药厂中标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杨建国就曾当过一回“打榜烈士”。他们好不容易让一种重症胰腺炎用药进入上海的医保目录,结果上海的医院愣是不用。照理可以向上海市卫生局投诉,但他们没敢吭声,因为他们也曾经抢走过别的中标药厂的生意。
通常来说,医院不能直接从药厂进药,得通过医药公司。中小药厂往往把药卖给医药公司了事,后面的工作由医药公司去做。而大药厂有自己的医药公司,则 派自己的医药代表去打通关节。或者,有人在医院有“路子”,中标的药厂就按出厂价把药“倒”给那个人,由其以其他价格销售给医院。
这里面的潜规则是,要让医院采购,首先要给院长“进门费”。杨建国的一个朋友把抗生素送进一家三级乙等医院,一个品种给院长2万块,10个品种就是 20万。在医院用药中,抗生素居于第一位,“没有硬的关系根本插不进去”。某家医院院长的小舅子,无业,却开着宝马,因为包揽下了抗生素的生意。除此之 外,还要和院长“维持感情”:逢年过节送红包,经常请吃饭,随时处理院长电话交待的事。
然后,再“公关”药剂科主任和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向药剂科提用药计划,药剂科主任再转给院长后,药品就可进医院了。
杨建国称,现在一个药品在三甲医院的“开发费用”,大概8000元左右,二级甲等3000至5000元不等,县人民医院基本3000元。两个品种可能花费更多。“给药剂科科长随便送两瓶茅台就一两千元,院长红包通常要5000元。”
除了个人收益之外,有些“有公心”的院长还会要求药厂低于招标价供药,通常是“70扣”,也就是“医院的销售价=招标价+15%=供货价+30%”——这就相当于医院又多了15%的利润。
激励医院开药
他举出了一个“客户”的例子:一个二甲医院的医生,80%都开马先生的药,每个月能拿到1.5万-2万
经由这种种努力,药品终于进了医院。但进了医院之后,还得再“激励”医院多开这种药。
通常的做法是,医药代表或医药公司的人会在药剂科找个人,让他每个月统计医生的开药量,据此给医生回扣。
杨建国提供的数字是,用量比较大的抗生素大致在30%-40%,专科用药在20%-25%,中成药大概25%。
“通常是零售价的30%-40%,如果低于这个价,医生便不愿意开你这个药。但是有很多药品都超过这个比例,最多的能达80%、90%,这种是小医院的医生最爱开的。”马先生给出的数字更高。
他举出了一个“客户”的例子:一个二甲医院的医生,80%都开马先生的药,每个月能拿到1.5万-2万。
本报记者亲身体验了医院在激励制度下的开药“热情”:在广州某三甲医院,记者要求医生开一盒盐酸左氧氟沙星片,医生推荐的正是最贵的那种——可乐必妥,四十多元。当记者以觉得贵为理由拒绝时,医生说:“有1块多的,你敢用吗?”
“我现在只做批发了,盐酸左氧氟沙星片,批发2.5元。”自称因“良心未泯”的杨建国告诉记者,一些医院也在他这进货,因进货量不同价格会稍有调整,“但他们怎么做账,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