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医保局、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5部门转发了《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前不久,四川省医保局,镇江市医保局等多地监管部门相继发布政策,联合公安部门通过大数据,重点筛查“虚假住院”“医保药品倒卖”“医保电子凭证套现”“重点药品监测分析”等可疑线索。尤其是院外零售市场,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重点打击。
全国多地医保局发布政策,将于下半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全省各地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在应用好智能监管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大数据应用监管,认真完成大数据线索核查任务,并积极探索大数据应用。大数据监管方面着重发力,开展大数据监管试点,筛查可疑线索并强化各地核查。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全国多地医保局推动建立反欺诈大数据模型。院外市场应当持续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精细化管理,做好诚信经营,健全完善定点药店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