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广州市海珠区某百货店通过互联网无证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广州市海珠区某百货店通过互联网无证销售药品。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4月29日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日本某品牌眼药水、鼻炎喷剂等药品,且这些产品均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当事人无证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6月12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2847.5元,罚款100000元。
【典型意义】在互联网深入老百姓生活的的今天,通过网络购药虽然快捷便利,但也存在一定风险。网上店铺不同于实体店,购药时没有药师当面指导,对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了全省药监系统启动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销售企业为重点对象,聚焦通过互联网无证销售药品等重点情形,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本案的查处对于警示广大经营者严格自查、促进社会共治、共建药品网络销售良好生态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