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元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开设于天猫商城的网店“奥昌医疗器械专营店”销售乳腺贴的页面中,发布含有“改善循环、减少雌性激素的分泌,调解免疫神经内分泌功能,从而使之趋于平衡分泌,根本解决乳腺问题。”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吉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涉案广告影响,并处罚款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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