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药品回扣顽疾还靠制度药方
最近曝光的一份医院药品回扣清单将医疗界的“脓包”挑破,引来各界口诛笔伐。如果个别医生吃回扣,那可能是他丧失职业道德,但如果大多数医生都吃回扣且成为一种“常态”,值得反省的就是制度。
羊毛出在羊身上,回扣不仅将加大百姓看病的成本,还会诱导医生开大处方,甚至导致患者面临滥用药物带来的健康损害和生命危险。
《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名文禁止医生拿药品回扣,处罚不可谓不严,但多年来屡禁不止。甚至在药品回扣清单事件曝光后,仍有医生在网上发帖称“肯定要拿回扣”。表面上这是源自医生收入和付出严重不等的不满心态,而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以药养医”体制“培育”的“畸形病态”。
在过去财政投入不够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允许医疗卫生机构以“以药养医”作为资金补偿机制,但客观上导致了药价虚高、医药不分、管理混乱的问题。实际上,吃药品回扣绝不仅仅是医生,药品销售是一根长长的利益链条,销售、招标采购、使用、管理环节都或多或少存在吃回扣的现象,一种药品要想中标进入采购目录甚至要行贿数万元。这不仅需要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更应对整个医药制度“开出药方”。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是旨在将“以药养医”转为“以技养医”,通过大力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医院药品加成的“土壤”。
与此同时,相应的经费补偿机制应及时到位,政府应加大投入,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生的地位和待遇,让知识技术价值得以体现,让劳动付出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让他们有一个合理、体面、阳光的收入,而不是将手伸向医药代表的红包和患者的腰包。
现存利益链致药价难“退烧” 明规定不敌潜规则
面对公众对虚高药价的无奈和愤怒,从国家到地方一再推出各项措施,旨在为药价“降温”。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再度明确,北京地区医院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
对于药价虚高的症结,业内人士表示,长期存在的药品销售利益链条,让一直“高高在上”的药价短期内很难“退烧”,“药品销售的盈利已经成为部分地区重要的收入来源,如果没有全方位的调控,短时期内是不可能有太大成效的”。
规定很明确 进价基础上最多加15%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北京市发改委提出,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的加价行为,本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应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的作价规定,也就是说,无论药品由哪家医药公司供货,医院在进价基础上最多只能顺加15%的费用。
同时,北京还将有计划地对定价药品进行复核,对实际交易价格严重偏离政府指导价格的,要重新核定,及时降低零售指导价格。对价格偏高、社会各方面反映较多、由市场调节价转为政府定价的药品,进行成本监审,防止生产企业虚列成本、虚报价格。
此前,国家发改委也曾提出四项举措降低虚高药价,其中包括在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的过渡期内,拟在不突破现行15%加价政策前提下,适当调低高价药加价率,相应提高低价药加价率,以调动医院使用低价药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