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4-01-25 11:59:39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

第八条 支持创新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化落地。对生物制品、1类中药、2类高端中药、1类化学药品、2类高端化学药品以及取得第三类、第二类高端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经评审,按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第九条 加快特色中医药创新发展。支持三级医疗机构、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新药创制中心,促进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创制一批效用明显的中药新品种。鼓励三级医疗机构组建联盟,创新备案和使用机制,对疗效明确的院内制剂,允许联盟内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支持中药制药过程技术与新药创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升级,支持开发新药及器械并产业化落地,加快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加强产业链延伸,从衣食住行各方面推动中药时尚化,开辟新赛道,开发时尚消费产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第十条 培育壮大细胞和基因治疗等未来产业。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细胞和基因领域的基础研究与临床试验,建设细胞与基因领域的支撑性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支持临床研究发展的制度体系。对正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细胞和基因药物,经医学分析认为获益可能大于风险,符合伦理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审查并取得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内通过拓展性临床试验,用于其他病情相同且无法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第三章 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一条 构筑“一核两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资源导入,引导重大创新项目布局,推动国际化的企业总部和创新中心向广州生物岛(指国际生物岛本岛,原官洲岛,下同)集聚,适时研究拓展本岛物理承载空间,率先将广州生物岛打造成为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核心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政府共同牵头)以南沙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和航空枢纽为南北两极,分别打造高端医疗健康产业增长极和高端生物医药制造增长极,与广州生物岛错位、协同发展。(责任单位:黄埔区政府、南沙区政府分别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第十二条 打造“一岛多园”政策先行先试集聚区。树立“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建立遴选标准,创新纳入方式,在全市各区范围内选取若干兼具医疗资源、人才资源、产业资源、创新资源等要素聚集、特色明显的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统一纳入“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范畴,形成国际生物岛“一岛多园”格局,先行先试科技创新、准入与监管、市场应用、金融创新、价格、对外合作等关键环节改革举措,打造新的城市地标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委外办)研究制定“一岛多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构建差异化、全链条、协同融合的产业园区布局,完善产业承载体系,全面提升“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全球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配合)

第十三条 加快推动“国际生物岛”园区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创新投资集聚发展。支持在“国际生物岛”园区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建设创新投资活动中心,组建创新投资基金联盟。支持统筹全市生物医药领域创投基金资源,开展全周期基金伙伴行动、全链条创新孵化行动、全要素国际创新资源合作导航行动,率先打造适宜科技创新成果发展壮大的全球顶级创新投资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各相关区政府)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