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价价发〔2010〕74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现对头孢丙烯等32种药品核定最高零售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附表备注栏中标注生产厂家的执行专利原研制或单独定价价格。本通知自2010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表:头孢丙烯等3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temp_10062522296091.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陕价价发〔2010〕74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现对头孢丙烯等32种药品核定最高零售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附表备注栏中标注生产厂家的执行专利原研制或单独定价价格。本通知自2010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表:头孢丙烯等3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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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