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中,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案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1080333904M
法定代表人:张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2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416号),标示为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230301)经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HSYP20230170,检验项目-部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浸出物】(性状标准规定为应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检验结果为本品部分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部分不具白鲜皮饮片标准规定的性状特征,不符合规定。浸出物标准规定为应不得少于20.0%,检验结果为14.4%,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名称: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案
处罚内容:1.没收中药饮片白鲜皮(批号:230301)58.652kg;2.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肆拾壹圆贰角陆分(4841.26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2875.00元)1.3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拾叁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圆贰角陆分(134841.26元)。
罚款金额(万元):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484126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5月17日
处罚有效期:2024年11月17日
公示截止期:2027年05月17日
处罚行政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