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乐的一次性使用鼻氧管抽检不合规

2024-05-27 12:10:27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作者:

广东省药监局在2024年4月25日发布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期,总第87期)中,标示为苏州市晶乐高分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一批次一次性使用鼻氧管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401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抽查市区:清远市
标示生产企业:苏州市晶乐高分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
型号规格:Ⅱ-3-5
产品编号批号/生产日期:20221010
检验依据:苏械注准20162080185
检验机构:原检机构: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复检机构: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主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粘接、连接牢固度,抗扁瘪性

苏州市晶乐高分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08242083U
企业名称:苏州市晶乐高分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健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21日
注册资本:325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苏州高新区联港路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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