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地医保部门为破解回款慢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2024-10-21 10:53:21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作者:

广西医保局要求集采药品货款在确认收货后30日内结清,医用耗材结清货款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医保基金以购销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周转金,于集采落地执行周期开始的30天内预付给相关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收货后,集采经办机构即向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推送货款明细表,双方核对无误后,由集采经办机构向医疗机构代收货款,代收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代付给配送企业。

内蒙古:打造“医企银直联”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

内蒙古医保局打造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医企银直联”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建立集采药品耗材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由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开立全区统一结算账户,受医疗机构委托向配送企业支付集采药品耗材货款。集采中选药品在交货验收合格之日30天内回款,集采中选耗材在交货验收合格次月底前回款,提升药耗货款支付效率,降低医药企业交易成本,助推医药市场良性循环。2024年1-6月,累计为164家集采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和274家集采中选耗材配送企业分别直接结算货款43亿元、1.6亿元。

此外,内蒙古还持续扩大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多维延伸覆盖。结算机构范围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扩展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狱医院等非医保公立医疗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样实施直接结算。结算产品种类从全部集采药品逐步扩展到集采耗材,2020年将26批1016种集采药品全部纳入结算范围,2023年起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等22类集采中选耗材也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广东汕尾:以“两病”集采药品为切口探索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模式

广东汕尾医保局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药品为切入点,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累计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约138.8万元,回款周期不超30天。

首批遴选集采、国谈“两病”通用药品34个(共55个品规)为试点,组织全市10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0家开通“双通道”的定点药店组成“联盟”,进行医药货款直接结算,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增加结算品种,逐步推至各采购平台。组织医药机构、医保中心、采购平台、银行等单位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医保直接结算的药品信息、购销流程、货物验收、票据审核、费用结算、基金拨付、服务监管、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

当地医保部门协调银行开发建设“汕尾市医药采购结算管理平台”,打破金融、财务、采购、结算等信息系统之间的壁垒。医药机构采购和结算的主体不变,也无需再另行开通银行账户,即可及时实现代付、代扣、对账、查询、在线结算等业务,并与采购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全程留痕、全程监管。

综上所述,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探索。通过直接结算机制、优化账款管理流程、设定合理收款政策以及加强客户沟通等措施,企业可以显著提高回款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保障自身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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