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4年第10期)。其中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血氧仪不合规,不符合标准规定项:脉率测量(显示)范围、脉率准确性、提示/报警功能。具体公告信息如下:
样品名称:血氧仪
受检单位:芜湖正丽大药房有限公司
生产单位: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JZK-301
产品编号/批号:出厂编号:2022111061104
抽样单位: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检验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脉率测量(显示)范围、脉率准确性、提示/报警功能
备注:生产企业否认
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血氧仪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222070789
注册人名称: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福星一巷3号后A栋2、3楼
生产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福星一巷3号后A栋2、3楼
产品名称:血氧仪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JZK-301.JZK-303.JZK-305.JZK-307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由主机和脉搏血氧饱和度传感器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供临床无创估算监测成人动脉血氧饱合度和脉率用。
审批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2-06-21
生效日期:2022-06-21
有效期至:202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