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费用等于药品价格乘以数量的总和,因此药品费用的增长可以分解为三项:药品价格的上涨;药品使用数量的增长;药品品种组合改变导致的药费增长。所谓药品品种组合的改变是指用高价药(往往是新药)代替低价药(往往是传统普药)。大量分析药品费用增长来源的研究文献均表明:导致药品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使用量的增加以及药品品种的改变,而不是药价上涨。比如,有学者分析美国处方药品资料,发现1994 年至2000 年间,美国药品费用平均年增长率为12.9%,其中药价上涨因素仅占2.7%,其余10.2%是来自于药品使用量增加和药品使用品种的改变。2001 年,意大利的药品费用比2000年增加了13.5%,其中来自药品使用量的增长率为9.5%,来自药品品种改变的为4.8%,而药品价格在此期间下降了1%。
以上资料显示,管制药品价格并非控制药品费用的有效措施,药费支出的增长主要是来自于药品使用量的增加及药品品种组合的变化。
美国的实践已经证明,在自由定价的环境下,市场竞争可以使药品实现合理定价。研究表明:当原研药专利过期后,第一个仿制药上市时,其定价通常在原研药价格的40%到70%之间。当有更多仿制药上市后,这些仿制药价格水平会进一步降低,降价幅度视竞争对手多寡而定:如有10个竞争对手,价格下降幅度为71%,如有20个对手,下降幅度高达83%。这表明,竞争足以把药品价格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国内市场上的药品绝大多数是仿制药,而且同种药品的生产厂家多超过20家,竞争非常激烈,这种竞争足以把药价压低到一个合理水平。事实是,国内制药企业实际的药品出厂价格(不是那个含有医疗机构折扣、回扣的名义上的批发价)事实上已经接近成本,从国内药企低下的利润水平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国内药企平均利润率不足8%、位列十二大行业倒数第二位。这表明药品零售价格虚高完全是因为公立医疗机构垄断药品零售的缘故,只要消除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零售环节的垄断,使药品零售走向充分竞争,药品零售价格也会降低到一个合理水平。
市场化改革是出路
前面的分析已经清楚地表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药品供应体系改革的正确道路。具体的改革建议如下:
1.取消价格管制,实现医疗服务市场定价
有人主张通过大力提高财政补偿的办法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但是这条道路根本行不通。
首先,如果实施财政全额补偿医疗机构的做法,必然导致激励不足问题,最终的结果是医生完全缺乏工作积极性,由此必然导致医疗机构效率低下、医疗服务质量低下且医疗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财政全额补偿制度还会产生预算软约束问题,最终导致财政不堪重负。
其次,如果增加财政补贴但依然实行差额补贴制度,也就是增加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但并不全额负担医疗机构运营成本,财政补偿不足部分医疗机构依然通过卖药收益弥补,那么实际上没有改变目前弊端重重的医疗体制,财政补偿医疗机构运营成本的10%和补偿60%在体制方面没有实质差异,只要允许医疗机构通过卖药赚钱来弥补财政补偿之不足,并且依然维持其药品零售垄断地位,就不可能改变医疗机构高价卖药、卖高价药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