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公示通知
鉴于本次贵州省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时间紧迫,现将药品价格公示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的药品,有发改委价格文件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价格执行,无需报价,属增补规格的,须到贵州省物价局进行报价。
二、国家医保当中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定价范围的,以及进入贵州省医保目录的药品,先暂由生产企业提供自主定价文件(含产地物价及其他省、市价格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招标结束后价格废止,待我局正式物价文件下发后,按实际公布价格执行。
三、新进09版《国家医保目录》中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的药品,在发改委未制定公布价格前,暂由生产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四、企业自主定价药品不报价。
贵州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
二〇一〇年八年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