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泰和康药业销售劣药龙骨和煅龙骨被处罚

2025-03-02 15:40:13    来源:四川省药监局  作者:

四川省药监局在2024年9月2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四川鼎泰和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鼎泰和康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1327081295D
法定代表人:周建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处罚〔2024〕2007号
违法行为类别: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涉案药品龙骨及煅龙骨经监督抽样判定不符合标准规定,违法所得30356元,当事人的销售行为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规定的情形,应认定涉案药品为劣药。当事人销售该涉案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0356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3.0356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9月13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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