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浙江杭珍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西市监处罚〔2025〕28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浙江杭珍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李某某
执法部门: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1-20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采购并批发劣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792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浙江杭珍医药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WGCA3M
企业名称:浙江杭珍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16号新峰商务楼1幢B125室、B126室、B1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