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中医坐堂”试点情况观察

2010-11-03 21:26:35    来源:  作者:

  2007年,深圳成为国家“中医坐堂”的试点城市时,规定只有中医药专业、具有大学学历、任主任医师以上者才可在中药店行医。

  ●试点之外 非法“坐堂医”难监管

  近段时间,洛阳市老城区的不少市民发现,洛阳市的大小药店,只要经营有中药饮片,就有“坐堂医”,分不清哪些是正规的。

  对此,洛阳市卫生局医疗监督科的答复是,药品零售企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未取得中医坐堂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3月10日,焦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就对解放区一家药店无证行医的“坐堂医”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事实上,目前除洛阳、焦作的试点药店外,郑州、开封等地的一些药店都有“中医坐堂”。

  为此,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业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河南省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试点城市只有洛阳、焦作两市,其他城市均未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店聘请执业医生只能进行药物咨询,不能进行医疗活动,具体说就是不能开处方,否则就是非法行医。

  但是记者发现,执法部门并没有按非法行医的“黑诊所”进行管理和查处。有关人士认为,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管理和查处的难度大;另外,药店聘请中医通常是以药物咨询、用药指导的名义开展服务,很难区分他们是否在实施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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