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有望控制药品变相涨价

2010-11-15 22:50:47    来源:  作者:

  基本药物实行之初,国家物价主管部门曾做过初步测算,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两者相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上至少便宜25%。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而在基本药物制度真正实施后,有数据显示,基本药物实际零售价格全国平均降幅达到30%,部分试点地区降幅高达50%。

  在2008年10月公布的医改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的思路: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但反对声随即响起。反对方的市场派专家认为,这种行政化的基本药物供应体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计划经济时期的“统购统销”,而“实践证明统购统销行不通”。

  9月19日,在“央视财经巡讲”沈阳站演讲中,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专家李玲就表达了与市场派截然相反的看法:研究表明,市场化的竞争只能导致医疗费用越来越高。

  但这位世界银行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专家顾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生导师也承认,医改推行一年多来,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产业链如何打通,仍是医改面临的两大难点。“一方面给医疗大量投钱,另一方面鼓励医院大量赚钱,老百姓享受不到实惠。”

  基本药物价格管理实施一年之际,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最高限价与市场价的对比,结论是“很多药品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距较大,矛盾比较突出。”

  有消息人士透露,在国家发改委最近一份内部文件中表示:“部分药品的最高限价仍有空间,一方面基本药物指导价与基层采购价偏差较大,另一方面基本药物指导价对降低基层采购价动力不足。”眼下基本药物价格面临再次降价,高价药和独家品种将成为降价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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