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公卫服务费提至50元/人
为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十二五”初期,全省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费每人每年平均补助20元,到2015年将达到50元。
据介绍,辽宁省将为4300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500万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检查1-2次;为100万3岁以下儿童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30万孕妇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为1000万高血压、200万糖尿病、3万结核病、14万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指导服务;为艾滋病人及感染者提供抗感染治疗;为50万人开展国家免疫规划;为20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补助;为近500万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20万农村待孕妇女增补叶酸。5年内,建设67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0%,每年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达1200个点。
20亿元改造基层小医院
“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投入基本建设资金20亿元,对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改造。
同时,在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技术水平上将采取多种形式。按照计划,每年招收500人,实施在职成人学历教育;每年选拔200名医疗骨干,进行在职进修学习;开展县中心医院专业培训、县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护士骨干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培训。力争到2015年,村卫生室专科学历人员达到60%,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专科学历人员达到70%,县医院大学本科学历达到60%。
辽宁:20日起实行药品集中采购
据新华社沈阳1月13日电(记者杨成军)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从20日起,辽宁省县及县以上政府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全部纳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范围,同时鼓励其他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辽宁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不得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