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在药品中间利润分配过程中,医药代理公司、医院、医生等各个环节的分配比例基本是固定的,只有抬高中标价,从而抬高中间利润,各个环节才能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这些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一直没有对药品中标价到底是如何制定的作出回应,也没有对中标价为什么比出厂价高出几十倍等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给出合理的解释。与此同时,我们的记者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药品中标价和医院零售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十几、二十倍的现象并非个例。国家出台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抑制药价虚高,减轻患者负担,却被一些利益团体利用,成为推高药价的幕后黑手,那么,一些地方药品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乱象和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同时,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作为物价主管部门的发改委也为每一种药品都制定了最高零售价,并要求根据审定的中标价计算出来的医院零售价不得超过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然而,记者调查却发现了一个怪现象,即使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是根据这样的中标价计算出来的医院零售价依然低于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业内专家告诉我们,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在业内被称为“天花板价”,目的就是为了限制药价,防止药价虚高,但是现实情况是这个被称为“天花板价”的药品最高零售价与出厂价相比定的更是高得离谱。以山东方明药业生产的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为例,出厂价为每支0.32元,最高零售价被定35.9元。那么,这个“天花板价”又是如何制定的呢?记者多方联系价格主管部门,却同样没有得到正面回应,这个问题成为继中标价之后的又一个巨大问号。
专家强调,只要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包括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各个环节利益均沾的“潜规则”不改变,药品中标价就很难回归到合理范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王锦霞
现在通过招标以后,大家都想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好的这个招标价。所以呢,一定会想办法,把药品价格定的高一点。定高一点,到了医院才能销,那么低了没有回扣的空间了,医生就不给你开方了。
专家指出,解决药价虚高,除了要整治药品招投标中的种种乱象,还应当对药品加成政策进行调整。据了解,目前二甲以上的公立医院必须按照中标价采购药品,购进药品后再加成15%卖给患者。因此,医院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往往偏爱采购中标价高的药品。还是以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为例,假设医院从大型批发公司采购,每支仅仅需要6毛钱,按照药品加成政策加价15%,只能挣1毛钱左右,但按照中标价11元采购,可以挣1.65元,是前者的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