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保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贯彻执行?
答: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了保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有效执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明确由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行政领导班子抓好规范的落实,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贯彻执行规范的监督检查,并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实施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和医师的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同时,对违反本规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援引了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对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分,以维护规范严肃性,保证有效落实。
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应属于哪一类制度文件?将来以什么形式发布?
答:《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应当定位为卫生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要求,对医疗机构从业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属于卫生部门的内部管理规范,将来将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