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提价会不会“药并没少吃,诊疗费又上去了”

2012-06-12 14:45:12    来源:  作者:

  医疗服务提价潮起 改革后仍由政府定价

  改革后仍由政府定价,会不会“药并没少吃,诊疗费又上去了”?

  大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正在提速。2012年5月间,深圳、上海和北京相继宣布将启动公立医院破除“以药养医”的改革。

  目前除上海尚未公布具体方案外,深圳、北京两地均提出将提升医生诊疗费,并降低药品费用。

  因政府投入有限,以15%固定比例的药品加成来补偿公立医院运营费用的做法早已实施多年,这被看作“看病贵”的源头。

  由于医院“大处方、滥用药”屡禁不止,早在最新一轮医改启动初期,2010年2月23日卫生部、中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人社部等五部委颁发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便提出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但当时初步确定的1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一方面多集中于二三线城市,另一方面其内容多侧重于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医院管理等技术性项目,也因此遭到舆论“避重就轻”的诟病。

  而此番上述三个大城市高调宣布将破除“以药养医”,被各界视为今后公立医院改革路径的风向标。

  另据财新记者了解,湖北、陕西、江苏等地方的医疗服务提价方案也均已在制定中。

  医事服务费登场

  作为首都,北京市的医改颇受高层瞩目。5月18日,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大会上,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等高官均到场。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告诉财新记者,北京方案举措分为四方面:在医药关系调整方面,将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以及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按医师级别确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医保付费方式方面,建立总额预付制,同时推荐按病种分组付费;在补偿机制方面,则强调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财政补偿调控机制;在公立医院和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方面,提出要赋予医院独立法人地位,管办分开。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显然是推动整套方案的关键杠杆。在不少学者看来,合理而透明的劳务回报可以转变激励机制,赋予医生劳动应有的价值和尊重,从而鼓励医生提供充分而优质的服务取代多开药、开贵药。“国家原来叫药事服务费,我们给变成了医事服务费。”方来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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