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推进医药分开

2012-06-19 16:08:03    来源:  作者:

  深圳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费情况点评

  过去,医院采购某一药物的成本为20元,以23元的价格售出,这3元就是药品加成。

  从7月1日起,深圳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西药不高于15%、中药不高于25%的加成费用,并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2012年深圳的重点医改任务,也是公立医院改革攻坚战五项重点任务之一。今年3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

  药品加成制度造成了一些弊端,比如,医院销售的药品用量越大、销售的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得的收入越多。医院就愿意多开药、开高价药,医院和医生的利益与药品销售商利益一致,助长了药品价格虚高,经典廉价药却难以流通。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深圳市卫人委”)计算,药品加成并未起到“以药补医”的作用,而实际上,医院药品利润的76.8%为药品运营成本,是“养药”成本,主要用于药剂人员的工资福利、专用材料、医院水电、物业管理及维修维护等支出;仅23.2%是所谓的“补医”费用。

  取消药品加成,就打断了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消除了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

  深圳市卫人委表示,虽然暂不取消公立医院门诊药房,但此举可以打断公立医院药房在药品供应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的现状,使药店与公立医院药房形成竞争之势,倒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务。通过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式,预计采购成本每降低1个百分点,可以为市民节省药品费用负担0.52亿元。

  从远期效果来看,深圳市目前“药占比”(药品/药品收入+医疗收入)为38%,如果“药占比”控制到30%、25%和20%,将直接节约市民医药费用2.86亿元、6.26亿元和9.23亿元。

  除了取消药品加成,深圳还将改革医疗服务付费制度,将制定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取费用;对专科门诊实行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控制制度。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单病种付费制度。

  比如某种疾病的收费标准定为3000元一例,那么医院如果技术水平高、管理绩效好,2500元治好了病人,医院就可以节余500元;如果医院技术能力低、成本管理差,花了4000元,医院就得垫付1000元。在这种机制下,医院就必须想方设法控制成本、提高技术能力,以最小的成本把病人治好。

  相关新闻:深圳医院反腐风暴背后:医药分开正全面推进

  7月1日起,深圳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随着医疗改革的推动,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将被打断。分析认为,深圳市掀起的这场打击商业贿赂风暴,可能在短期内成为该市新医改的助推器,但长期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近日,深圳医疗系统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暴,深圳市检察院对13家医院的16名管理人员以涉嫌受贿犯罪进行了立案侦查。

  “受贿门”发生后,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卫人委)于6月15日组织全市700余名公立医院和卫生部门负责人,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深圳市卫人委在会上表示,将用3个月时间,开展针对医疗领域非法牟利的整治行动,违规人员于6月30日前主动上缴红包、回扣等可免罚。

  今年1月,深圳市宣布全市公立医院在今年底以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5月9日,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建立允许患者使用外购药品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严格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中银国际研究所的报告认为,深圳市掀起的这场大规模的打击商业贿赂风暴,很可能在短期内成为该市新医改的助推器,但长期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红包、回扣成“潜规则”

  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和采购环节中,院方和医药公司之间的利益瓜葛,早已为人所诟病。此次深圳市爆发的公立医院大面积“涉腐”事件,进一步暴露了该行业中的“潜规则”。

  在15日召开的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就行业“潜规则”现象,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析。

  江捍平表示,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表现为药品回扣、医用耗材回扣、医疗设备回扣以及利益相关性礼金和红包等四种形式。

  据深圳市检察院的官方信息,此次深圳医疗系统爆发的“受贿门”,是针对深圳多家医疗机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进行打击。

  小潘(化名)是一位医药代表,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自己尚未做过给医生回扣的事,但这种做法在行业内非常普遍,“就像选手机,那么多同类产品要怎么去选,选择权在医生手上。”

  江捍平也表示,目前深圳执行省级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一疗效的药品中标的品规有多个。药品经销商为了让自己经销的药品进入医院,于是进行促销,使得药品回扣现象较为普遍。

  “经常有药商给科长和护士长送水果和好吃的过来,尤其是逢年过节,科长成箱成箱地搬东西回去,像请客吃饭什么的都是常有的事儿,我们也不知道那些药商是哪来的,他们来了,过段时间我们科室的药就换一批用了。”担任护士已经3年的小叶(化名)如是告诉记者。

  小吴两年前加入医疗器械行业,现在已经是地区主管。她告诉记者,她们公司做的医疗设备分直销和分销两种形式。直销就是销到医院,通常加价50%,分销是销给其他经销商,加价5%。

  “一个设备能不能卖到医院,是由医院领导、设备科主任、设备使用科室主任三者决定的,缺一不可,50%的加价中,大部分就是打发这三处了。”小吴说,在有的时候,招标程序不过是“样子工程”罢了。

  江捍平也表示,医药企业出于从竞争中获胜的心理,他们在办事前和成事后都会去打点利益相关人,这已是潜规则,所以每次一查医药企业和医务人员就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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