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越来越多的外资药企陷入行贿门丑闻之中。葛兰素史克、辉瑞、百时美施贵宝、阿斯利康、礼来等制药巨头都在调查之列。2011年4月,强生同意支付7000万美元罚金,与SEC和联邦司法部达成和解。此前,这两个机构指控强生在欧洲几个国家向公立医院的医生行贿,同时在伊拉克向相关人员支付回扣。
刚刚过去的7月,英国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表示,同意支付创纪录的30亿美元罚款,和美国政府、州政府及哥伦比亚特区达成和解协议,了结美国药品监管机构指控其不择手段进行欺诈营销的指控。这打破了此前辉瑞的记录,成为制药商支付的有史以来金额最高的一笔罚款。
昨日,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广东地区某制药企业的内部中层,其透露称,在中国给医生回扣和送礼,是目前医药行业最常见的推销手段,已经不是潜规则了,是“显规则”。
据上述人士介绍,外企在行贿的时候,常常是披着一层正当的外衣,比如请有处方权的医生参加带有旅游性质的学术会议,如果医生需要进修的话,就想方设法地安排。总之就是根据医生的需求不同,尽最大能力地满足,以换取医生多开该公司的药品。
那么,上述行为会否构成违法?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律师昨日则对记者表示,《刑法》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医药代表已然成“行贿代表”
在国内,谈及医药商业贿赂,就不得不提及医药代表这个职业。可以说,医药代表是药品的销售终端,他们通过贿赂医生把药品送进医院并销售出去,其行贿对象主要是各科室的主治医生和院方药品采购部门主管。
原本医药代表是一个中性的称谓,甚至应该得到尊重,因为没有他们奔忙在医院的各个科室,医生也无法第一时间接触到最新的药剂。但在药价虚高的背景之下,有部分医药代表成为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相比于外企的医药代表给医生施以隐蔽的好处,内资企业则是赤裸裸地给予20%至40%的回扣。“我们将这笔用在医生身上的费用,叫做‘客情维护’。”昨日一位做了多年医药代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相关部门不监管吗?“有是有,但力度不强,没有像《反海外腐败法》那样,会对企业进行相应调查。”广州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企业中层表示,不过,近期“三打两建”之下,医药代表都不敢动了,“他们都不出街了,更不要说去医院了,有事也是面对面跟医生说,不会在电话里谈交易,很多医生和医药代表都换了电话号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