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定价问题之惑 医院拖欠货款

2009-04-27 11:15:46    来源:  作者:

  价格之惑

  根据中国医药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介绍,药品质量标准只考核其中的主要成分,因此存在“技术造假”的操作空间。特别是中成药,小企业往往以化学有效成分替代中药材,“新疆等地市场上能见到0.8元的蛇胆川贝液,0.85元的大输液,都明显低于成本”。

  今年两会期间,就有多位药企委员代表呼吁招标不能“唯价格论”。李红星也认为:“生产同类产品,不同企业投入的成本是不同的,优质企业产品质量好,相应的价格也要更高些。招标需要保护这些企业的合理利润,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

  业内人士指出,导致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质量的溢价,而是药品销售过程中普遍实行的带金模式,即俗称的回扣。

  曾有机构做过统计,卫生部门从医药企业截流的利润实际上远高于国家法定的15%药品价格加成,而达到了42%。上述人士介绍:“正由于此,南京在实施药房托管的时候,与各药房签订的利润率,最低为38%,最高的达到45%。”

  销售带金构成了现行药价的主要比例。上述人士指出:“药价中的确还存在压缩空间,但没有哪个医院、医生会主动提出不要这40%。原料价格的不断上升、招标价格的下调,以及不可能压缩的中间费用,直接对制药企业的利润构成剪刀差。全国4682家制药企业,只要有1%的企业为逐利铤而走险,每个月就有3到4家企业出现问题,这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局面。”

  此外,医疗机构不遵守游戏规则,回款困难也令企业头疼。

  医疗机构处于药品销售市场的主导地位。以河南省为例,大型医疗机构、省直医院每年药品销售额达五六亿,市级医院一般也能超过一亿,县级医院则在三四千万的规模。

  2009年1月19日,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要与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制药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医院能在6个月之内承兑就已经难得,很多医院拖欠货款长达数年。由此,一些企业开始在招标价格基础上和医疗机构二次议价,希望以利益换取回款速度,造成药品价格更趋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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