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瑞康医药(天津)有限公司上榜,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企业名称:瑞康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欣萍
企业负责人:赵欣萍
经营场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美岸广场4号楼301、302、308、309室
库房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慧科路1号【和则宏(天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三车间】
检查日期:2018年12月12日
经营方式:批发
检查目的:合规检查
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主要缺陷和问题: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
缺陷和问题描述:缺陷和问题描述:1、《规范》第三十三条企业同其供货者天津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医用材料采购合同》中缺少“产品注册证号”的内容。2、《规范》第三十六条抽查的企业提供的《天津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送货单》无交货和收货双方签字确认;上述送货单中缺少“储运条件”、“收货地址”的内容,但企业在收货时,未采取相应措施。3、《规范》第四十七条企业未保留本企业销售人员授权书底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