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定价隐忧:跨省窜货现象或趋严重
广东省作为新医改试点省份,8月10日,药品价格新规正式推出,《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下简称“办法”)在广东试行。此药品价格新政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唯一药品差别定价试点正式启动。
一方面,企业对产品价格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有利于鼓励企业创新,促进医药产业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地区间价格差异愈加明显,由此形成一张跨省“窜货”的温床,给药品的正常流通留下隐患。
企业的价格自主权加大
据悉,药品差别定价是指对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的特定药品,区别于一般药品定价原则制定或调整价格的行为,体现“优质优价”,适当放宽名优产品、品牌产品的利润率。
根据上述办法,可以申请差别定价的品种范围主要为三类:一是法律法规特别保护的药品;二是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药品;三是质量或标准具有明显差别的药品。按照药品品种计算,实行药品差别定价的药品约占总体比例为1%,而目前广东省共有3万多个品种规格药品种,据此推算将有300多种药品实行差别定价。
此外,差别定价的药品价格将实行动态化管理,原则上每两年将调整一次,凡是药品质量达不到差别定价标准的,将被取消其差别定价资格,一改以往药价一成不变的局面。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药价是关系企业效益的关键因素之一,国家对药品价格制定权限的重新划分势必将影响到企业的药品定价、报价、销售等行为,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另外,这一政策的实施,对独家产品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而对于同质化的产品而言,因同类产品价格上升后,在价格上有空间做市场,原先享受优质优价政策的产品在销售上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有专家认为,差别定价的新政策将影响到现有的药品市场,甚至会促使整个药品市场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各省同类药品或会窜货
辉瑞公司某部门负责人李海(化名)对记者表示了他的担忧,“我们最担心对本地产品的保护。”各省市分别定价很可能造成人为的不公平竞争,使得外地药企的合理利润空间得不到保证。
此外,李海还表示,国家下放部分药品定价权后,各省的同一个药品价格大多存在差异,而对于差异明显的产品,很可能会出现跨省窜货现象,给医药流通秩序造成混乱。
有业内人士举例,某种感冒药,在湖南长沙的零售价是10元,在广州可能卖8元,这样很可能造成湖南的经销商到广州窜货,赚取价格差。
中信证券的医药行业分析师姚杰建议,企业可以通过保持出厂价的一致及控制进销差价率的统一,尽量减少窜货现象的发生。
链接:药品渠道经销窜货的管控办法
引言:现在医药企业出现了一个普遍的串货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医药企业所为重视的。我结实了黑龙江几家医药企业的老板、总经理,目前他们企业都存在串货问题,河南的产品能够卖到黑龙江的市场,黑龙江的产品也能够卖到广东,全国上下一片串货气象,最为遭殃的是医院。企业的区域经理的销售工作还怎么做啊!经营公司、医药企业的领导都很郁闷,每天的各个省区之间经理电话不断,大骂经销商,究其原因到底出在哪呢?但是我想归结在于企业的管理问题,企业内部协调的问题,经销商管理的管理问题!
一、引起经销渠道窜货的原因
区域市场窜货是一种将产品超越所限制的区域进行销售,是比较常见的区域市场营销玩症,也有人称它为“倒货”,由于窜货会给原由的销售网络带来十分严重的破坏,所以,很多厂家都“谈窜色变”,并且制定了很多严厉的政策措施来加以管理和控制。那么造成窜货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在于一些素质很差的省区经理或代理商的见利忘义。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来自于企业的。如果制药企业的营销管理混乱,对省区经理或代理商失于监控,或者采取了不适当不公正的市场政策,都有可能导致省区经理或代理商采取不负责任的窜货行为;
2、来自于竞争对手的。追逐利益是代理商的本性,他们是通吃的,不可能尽忠于某一企业,当然不能以偏概全,也有图长远利益的。为了争取代理商,竞争对手有可能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从而使代理商放弃现有企业的联合,而对该珍宝岛进行跨区域倾销。
3、来自于省区经理或代理商本身。他们为了实现全同任务,或者谋取区域外的较高差价,而对外抛售所经销的产品。
二、经销渠道窜货的种类
(1)代理商之间的窜货。经销制制药企业通常采用的销售方式。制药企业在开拓市场阶段,由于实力所限,往往把产品委托给代理商销售。销售区域格局中,由于不同市场发育不均衡,甲地的需求比乙地大,甲地货供不应求,而乙地销售不旺,为了应付制药企业制定的奖罚政策,乙想方设法完成销售份额,通常将货以平价甚至更低价转给甲地区。为此,制药企业将咽下苦果:销售假象使乙地区域市场面临着在虚假繁荣中的萎缩或者退化,给竞争品牌以乘虚而入的机会,而重新培育区域市场要付出巨大代价,乙地区域市场可能由此而牺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