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药品实际零售价格与指导价格有差异正常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与市场实际零售价格并不完全相同。市场实际价格与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现象。
该负责人称,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依据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并兼顾市场供求等各种因素。它反映的是全国范围内不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本和价格变化情况,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该负责人表示,市场实际零售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在市场中的实际交易价格,不仅与企业产品品牌、质量相关,还与购销双方的交易方式、购销数量,货款回收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和不同交易条件确定的实际交易价格是不同的。有些品种销路好,价格就高一些;有些品种销路一般,价格就低一些;有些品种销路差,也可能亏损经营。市场实际价格的形成情况复杂,与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现象。
该负责人说,政府制定零售指导价格,允许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生产出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患者负担。这是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一种具体体现。政府根据市场变化,也会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水平。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竞争中,产品质量永远是第一位的,价格必须服从于质量,企业不能以牺牲药品质量换取价格下降。否则,这种降价不仅没有意义,而且还有损消费者利益,也不符合基本药物安全有效的原则。
链接:发改委:45%药品价格下调 平均降价12%(答问全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基本药物定价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请介绍一下这次基本药物定价的背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务院确定的近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实施这项制度涉及目录遴选、生产流通、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定价报销等多个环节,各环节相互衔接,联系紧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按照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需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按照基本药物具体价格的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为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引导企业积极生产供应基本药物,指导地方合理确定采购及零售价格,让群众尽早使用上国家基本药物并获得实惠,国家需要根据企业成本、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等情况,合理制定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二、这次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政府制定价格主要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及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也要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这次国家遴选的基本药物都是上市销售多年的药品,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总体上已相对低廉。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主要遵循了以下三条具体原则:一是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基本药物,保障市场供应。基本药物价格要充分反映成本变化情况,合理补偿企业成本,正常盈利,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二是充分考虑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当前,我国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和支付水平是有差异的。制定基本药物价格,要在企业获得正常利润的前提下,切实压缩不合理的营销费用,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适应现阶段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三是结合市场实际和供求状况,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价格。对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价格相对偏高的品种,加大降价力度;对于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强、供应存在短缺现象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对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且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中药传统制剂及部分国家规定需较大幅度提高质量标准的品种,少降或维持现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