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政府将重点监管医保报销、公共财政埋单的计划免疫药品品种价格,其余品种则通过市场调节价格,政府不做过多干预。在定价形式上,坚持实行政府指导价。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以往价格管理只管上限不管下限,以致在部分招标采购中屡屡出现唯低价是举的情况,要探索下限管理,把竞争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证企业正常、合理的利润,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姜林奎代表:加快推进大多数药品定价市场化
“药品价格改革是影响产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定价虚高问题10年来久治不愈也与现行定价机制的弊病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哈药集团总经理姜林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新医改方案提出,要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措施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姜林奎指出,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近3年没有增加,在此情况下,既要降低医院在药品销售方面的收入,还要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所以新医改提出增设药事服务费,但这些措施能否降低药价以及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尚待检验。
姜林奎说,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对提高国内企业在医院市场竞争能力的帮助非常有限。要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惟一的办法是对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实行相同的待遇。相同的产品,外资企业是什么价格,国内企业也应该是什么价格,如此则双方有相同的利润或费用用于市场推广、学术营销以及后续研发、人员招聘和培训等,从而逐步缩小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差距。
姜林奎又表示,在市场经济下,药品定价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创新药应该让企业自主定价,并通过市场调节,而对于一些普药、仿制药,国家可以实行统一定价。对创新药而言,从研发、生产到市场推广,投入的资金非常大,例如一个抗癌药从研发到上市销售共投入数亿元,这些成本需要收回,也需要利润进行后续研发。如果没有足够的利润,企业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就没有企业愿意将巨额资金投向风险巨大的新药研发,这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因此,新药、首仿药应该由企业自主定价,国家应从医保等政策上给予扶持或倾斜。如果企业自主定价定得过高,这些药品因性价比低而没有市场,企业会自动下调价格。而且,目前我国有数万种普药,如果实行统一定价,是可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
“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姜林奎说,这是新医改值得关注的一个措施。卫生费用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是最近几年药品科技创新速度加快和新药价格攀升,其中一个解决办法是在药品价格和补偿决策中运用药品经济学评价。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鼓励对新药进行经济学评价,以确保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具有临床疗效和成本两方面的优势。我国药物经济学评价刚起步,从业人员的专业程度有待实践验证,药物经济学评价对价格制定的影响以及是否科学合理也有待实践证明。但是,在药品价格制定以及决定新药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过程中,药物经济学评价无疑将会越来越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