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2年第2期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质量的通告。为加强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质量监管,保障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年度抽检工作安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发现2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规定:分别为河南创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鸿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项目为抗静电性。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被抽查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标示生产企业:河南创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无菌连体式 180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2年3月16日/20220316
不合格项目:抗静电性
产品名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被抽查单位:海门复海医院
标示生产企业:河南鸿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连体式 175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0年11月16日/2020111675
不合格项目:抗静电性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督促企业对相关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同时,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组织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