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品阳光定价解析 最高零售价是如何制定的?

2010-06-06 00:00:24    来源:  作者:

  ■最高零售价是如何制定的?

  “阳光定价”公开透明

  省物价局: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是以社会平均成本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药品质量、疗效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

  广东制定药品价格实行的是阳光定价,定价程序规范、严谨。在严格履行网上申报、成本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专门针对药品定价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进一步严格专家论证程序,并增设了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社会评议、跟踪调查等程序。

  专家论证。成立了由1200多名临床医学、药学、经济学、统计学、知识产权、药品注册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每次开展药品定价都从该1200多名专家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临时通知参与论证,论证过程全封闭进行。

  集体评审。成立了由18个单位21个委员组成的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评审,评审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对药品定价方案存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原则上须重新提交审议。

  公开评议。经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药品定价方案,一律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跟踪评估。广东对药品定价实行动态管理。药品定价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跟踪调查或者政策评估,根据药品供求、成本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校正药品价格。

  点评:省药品评审中心专家、省医药协会会长张俊修表示,广东药品定价严格按照游戏规则,每一步都公开透明,尤其在评审委员会审核过程中,对委员的不同意见都认真对待,甚至复核,从而保证了定价的准确、合理、合法。

【内容导航】
第1页:药品都是政府定价的吗? 第2页:最高零售价是如何制定的?
第3页:如何监管市场调节药品价格? 第4页:欢迎社会监督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