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揭晓三天后,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6月1日起启动执行市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结果。就在当天,重庆市黔江区紧急制定了黔江卫[2010]42号文——《重庆市黔江区关于市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示中标价明显高于我区现行基本药物采购价的紧急报告》。
该报告称,5月17日重庆市在网络上发布《关于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预入围药品进行公示的通知》后,黔江区卫生局便将市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示中标价,与黔江区基本药物采购价进行了对比,发现此次药品采购价格明显偏高,可能将引发连锁不良反应。
报告称,黔江区2009年10月集中询价采购药品2267个品规(其中基本药物647个品规),而此次重庆市集中采购预入围药品2536个品规(全部为基本药物)。这两次采购中,品规、生产厂家完全相同的药品共186种,均为常用药。
对比这186种药品的采购价发现,重庆市采购价高于黔江区采购价的有169种,重庆市采购价平均高出黔江区采购价77%。其中,市级采购价高出50%以下的为43个品种,占25.4%,高出50%至1倍的有32个药品,占18.9%;高出1倍-2倍的有59个品种,占34.9%;高出2-20倍的药品有35个品种,占20.7%;高出1倍以上的有94种,占55.6%。而市级采购价格略低于黔江区采购价格的仅有17种。
是否实施本次市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结果,让黔江区卫生局进退两难。如果执行,全区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价格将平均上涨70%-80%,其中50%左右的基本药物价格将上涨1倍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面临难题。药价在短期内猛涨,特别是医疗机构药价高于药店,而医院却没有合适的理由向民众解释,可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他们因此给黔江区政府打报告,希望能够解决好此事。
继黔江区之后,垫江、丰都等区县的卫生局也陆续向本级政府和重庆市卫生局打报告反映药价问题。这些地方要么属于三峡库区,要么属于少数民族地区。这些报告称,如果严格执行此次招标的结果,“可能要付出卫生事业发展停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损、群众医药负担再次加大的沉重代价。”
药品集中招标功过
自2003年开始,国务院开始在全国农村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国家加大了力度整治药价虚高的问题,药品集中招标试点作为一种手段,迅速在全国推开。
2009年1月,国家六部委再次出台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定首次提出两项措施: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配送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改为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这一做法意味着将降低药价的希望,寄托在药品的集中采购招标方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