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解决了老问题,来了新问题”。自2009年末起,各地连续出现人大代表质疑新药品招标制度“提高了药品价格”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山东、江苏等地,连续出现药品招标问题引发的诉讼。诉讼对象多为卫生部门,他们被质疑作为监督机关,影响了医院和企业的交易,通过所谓招标,将医院的采购定价权牢牢地掌握在了自己手中,造成了行政垄断。
“各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组织者是不是具有行政垄断性,这固然是一个问题,但不是药价虚高问题的关键。”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最为根本的原因是,药品采购的招标中,评标专家大多来自公立医院,或者同公立医院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药品出售设定了加成管制,导致大家对药品中标价虚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研究发现,二三级医院之所以偏好高批发价采购药品,是由15%的加价率管制(业内所谓的顺价加价政策)所致。假设某药品采购价只有3元,医院只能加价0.45元;而如果采购价抬高到10元,医院就可以加价1.5元,合法的利润就多了1.05元。“所以,加价率管制政策是抬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之一。”
此次重庆医药招标案的兴讼者,同时也是重庆市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的刘群,对本刊记者表示,他起诉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自己维权,更希望能够推动医疗改革的进步。他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是想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但“事实上却很可能反而助推药价上涨,同时给用药安全带来影响”。
“解决之道很简单,”顾昕表示:“政府不要管人家赚15%,也不要管人家什么零差率。你给药品设定一个价,这个价是天花板,不得突破,剩下的就让市场主体自己来做就是了。”
业内专家表示,僵化的行政思维导致了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变形和异化,解决之道仍然是市场化。“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药品生产和批发环节的市场集中度提高,有助于政府对药品市场监管的有序和有效,而且也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朱恒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