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投标制度被指为药价虚高幕后推手

2010-07-12 22:00:08    来源:  作者:

  药品招投标制度成“药价虚高”原因之一

  新医改推行一年以来,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一系列措施投入巨额的资金以缓解这种现象的发生。然而讽刺的是,一年以来新医改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目标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出现了反效果,“药价虚高”已经成了人们的众矢之的。中投顾问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很多,而药品招投标制度就是“药价虚高”的原因之一。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本来实行药品的招投标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药物流通环节和有效降低药价的手段。但是,这一年来,因质疑药品招标不公的事件屡次发生:山东上百家医药商业企业质疑山东海王银河与政府勾结把药品的“阳光集中配送”演变成“独家垄断配送”;重庆市医药公司状告当地卫生局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评标、定标、遴选标准设置极不合理。

  郭凡礼指出,招投标这种形式,本身就是为了解决医院药品暴利的一个手段,如果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原则,一种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如果没有差异那么在招投标时应该遵循价低者得的原则。然而虽然目前医院采购药品的方式是医药招标集中采购,但是很遗憾,竞标成功的药品并不代表医院就一定会用,甚至会出现“中标死”的情况。

  而之所以出现药品“中标死”的原因是因为按照现行的政策,医院在销售药品时至少可以加15个点,有的医院甚至加20-50个点。这也意味着,医生只有开出“高价药”才能拿到更高的回扣。于是,为了能让药品顺利进入医院,药品生产企业甚至还想方设法将药价定得高一些,以留下更多的折扣空间吸引医院,于是出现了“价格越高越好卖”这种有悖于市场竞争规律的怪现象。

  郭凡礼同时指出,各地的卫生部门或政府部门本来只是作为药品招标配送的监督机构,不应该参与其中。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蛋糕面前,政府和医药流通企业相互勾结、达成协议、分享利润。另一方面,药品招标采购的评审专家大多来自公立医院,或者是医药行业权威人士,他们或多或少都与公立医院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大家对药品中标价虚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早已习以为然。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药品的招投标制度本来是为了斩断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而生,但是由于“以药养医”的体制依然存在,因此反而成为了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之一。因此,只有“医”、“药”能真正意义上的分家,我国的新医改才有真正成功的希望。

  新闻链接:药品暴利幕后推手:政府集中招投标机制难看懂

  为何招投标,越招价越高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15日,湖南省物价局制发了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报价指导价格,其中芦笋片在湖南政府招投标的指导价是每盒136元,这同样是一个让人看不懂的招投标价,因为它超过了企业出厂价的8倍。对此,湖南物价局的解释是,这个价格是参考了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言下之意,不仅在湖南,全国很多地方芦笋片的价格都差不多。

  看看湖南物价局为我们提供的芦笋片信息———广东江门190.08元一盒,黑龙江160元一盒,河南133元一盒,最低的都是出厂价的8倍。今天我们也登录到陕西省物价局的网站查询,同样规格的芦笋片2004年在陕西省的最高零售价是218元,而黑龙江物价局2009年7月10日开始最高零售价为184元。

  显然不仅是湖南,一盒小小的芦笋片,为什么通过政府招标价格不但没有降,反而都以接近10倍的价格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一盒芦笋片开始让人们强烈质疑,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招投标限制药价虚高,为老百姓拿到一个合理的药价,但是为什么在芦笋片的定价问题上,人们没有看到这种改革应有的效果呢?

  王锡锌认为,除了流通环节存在着市场扭曲比较严重的情形外,可能指导价本身就存在虚高的情形。

  今年年初,湖北省政协委员刘宝林曾对媒体说起对基本药物的采购招标结果的尴尬体会。0.75克的每支药品,他们的进价1.68元,卖给基层医疗机构价格为1.78元,而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政府对这个品种药物的招标价竟然达到了8.85元。刘宝林所在的企业,所经营的药品中有七成以上都在基本药物目录里,但他们统计了这些药物目录的政府招标价与限进价之后,发现3000多个品规中九成基本药物的政府招标价比市场价还高,只有一成的招标价低于市场价。

  我们真的搞不清楚,政府集中招投标采购药品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湖南省成立了调查组,他们的调查结果对于眼下让人看不懂的政府招投标采购又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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