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招标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12月前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在8月“周岁生日”之时,终将迎来正式的“建章立制”。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此前业内一直传言制定中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文件,已由卫生部下发至各省医改办,并正在系统内要求“严格保密”地征求意见。
本报注意到,这份《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意见》中明确写明,“各省(区、市)需要在2010年12月前按照新的招标采购办法完成基本药物招标”。这也就意味着,此前饱受诟病的全国各地不同版本的招标制度将被终止,国家标准版招标采购制度将正式实施。
价格管控趋紧
对于基本药物招标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此前,集中于价格问题的争论几度白热化,除此之外,医院回款、招标公平性,以及欠缺全国统一的招标规则,企业往往疲于应付于各地不同版本的招标均备受指责。
“以前我们有一个招标办,3个人专门负责招标;后来入围了基本药物目录,10个人天天拉着箱子全国跑,还是忙不过来。”一家中药厂家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
这样的现状直接导致与制度设计相违背的结果——超低价药品中标,潜藏质量隐忧;优质药一再降价,最终无奈弃标;而医院则由于政策缺位,普遍缺乏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动力。几乎所有方面都对招标及其产生的结果不满意。
因此,此次的文件指出,“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关系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成败,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但意在治理旧疾的新规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问题,现在还不好定论。
“亮点有一些,但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还没有更多实质性的改变。”在看过意见稿后,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文件中强调的“定数量、定厂家、定品种规格,减少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并通过集中采购规范统一基本药物具体规格剂型”等内容,“恐怕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