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在2024年1月29日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中,四川维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规生产医疗器械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维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551002539T
法定代表人:阳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3〕2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定制式活动义齿(产品编号:23D21WM003),经监督抽检,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小于0.3mm,不符合该产品技术要求。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2.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月22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