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2024-07-24 11:13:58    来源:湖南省药监局  作者:

(二)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

(三)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的有关材料。

(四)零售连锁药店还需提供连锁总部同意入驻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平台应当保存药品网络交易产生的相关信息,确保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并为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提供信息保存相关技术支持。相关信息至少包括:

(一)入驻企业的档案;

(二)药品展示信息;

(三)交易记录;

(四)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师信息及咨询记录信息;

(五)药品配送信息;

(六)投诉举报及处置信息;

(七)为处方药网络零售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还应当保存开具处方的医师、处方和患者实名制的相关信息;

(八)可能影响药品信息追溯的其他应当保存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平台应建立药品网络销售定期检查制度,对入驻平台企业的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药品发货地址与企业证照地址不一致、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等行为,应及时督促相关企业整改,逾期不改的应采取措施管控。

第二十六条 第三方平台应建立质量管理报告制度,构建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常态化质量管理信息沟通及协查管理机制,每年1月上旬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上年度入驻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湖南省内企业名单;及时向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违法违规发布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有关情况;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网络监测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记录及技术支持。

第二十七条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时,第三方平台应落实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措施。

第四章 监管职责

第二十八条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负责湖南省内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网络销售的报告与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移送。

第二十九条 县市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的报告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移送。

第三十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共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有关术语简称的含义:

(一)B2B: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通过网络向其他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单位销售药品。

(二)B2C: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药品。

(三)七统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统一管理要求: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

2.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

3.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材料清单

4.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信息

附件1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按照实际内容填写,*号内容为必填项目。其中,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按
照营业执照内容填写;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按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内容填
写。
 
二、涉及多个自建网站、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含小程序)的,应当在报告内容中逐个
列明;入驻同个或多个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店铺名称、店铺首
页链接在报告内容中逐个列明。所填栏目不够填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行数填写。
 
三、本表填报内容应使用A 纸双面打印,不得手写。
 
附件2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按照实际内容填写,*号内容为必填项目。其中,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住
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按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二、本表填报内容应使用A 纸双面打印,不得手写。

附件3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材料清单

1 .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原件或电子扫描版;

2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版;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版;

4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身份证明、专业水平认定证明;

5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8 .药品网络交易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文件目录;

9 .网站或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0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信息

备案编号:( )网药平台备字〔 〕第 号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信息

填表说明:

一、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编号中,( )内填写省份简称,〔 〕内填写年份,“第 号”填写 位数流水号和3位数变更号。

二、办理备案,如:(京)网药平台备字〔 〕第 - 号、(沪)网药平台备字〔 〕第 3- 号。

三、变更备案,按照平台变更次数进行编号,如是第一次变更的:(京)网药平台备字〔 〕第 - 号,如是第二十次变更的:(沪)网药平台备字〔 〕第 3- 号。

四、备案信息中包含多个网站名称、多个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多个网站域名的可并列填写,使用 / 进行分隔。

备案部门(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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