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控药价”可能进一步推高药价 淘汰廉价药

2010-08-21 01:51:28    来源:  作者:

  广东"三控药价"可能进一步推高药价 淘汰廉价药

  根据“三控”规定,医院的差价率最高不得超过成本价的25%,而药店的差价率最高不得超过成本价的35%,而且成本越高差价率越低。10元及以下的差价率最高,一盒成本为10元的药品,医院的最高售价为12.5元,而药店的最高售价为13.5元。对此,省物价局公益处的陈小玲介绍,零售药店与医院相比,多出租金和税收等一大笔支出,增多10%的提价空间是为了弥补这一部分成本。

  药品价格315网总编谢志强认为广东"三控药价"可能进一步推高药价,淘汰廉价药,理由如下:

  在"三控"以前,药店利润率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卖一元钱的药品有可能赚2-3元钱,在这里我们假定为3元,那么消费者可以买到4元钱的廉价药(1元成本+3元利润),而实行"三控"以后,1元钱成本的药只能赚取0.35元的利润,如果药店希望在这次交易中获得同样3元钱的利润,则需卖出11.57元的药品,在目前消费者无能力自主选择药品的前提下,治疗同一个疾病,药店为了达到利润的最大化,不得已只能推荐进货价最贵的药品.这样就使得药店被迫将廉价药撤柜,不断更新经营药品目录,不断淘汰廉价药.

  事实上,强制药店必须经营廉价药也是没有作用,因为在利益的驱使下,药店营业员不会推荐廉价药,医生不会开廉价药处方,消费者接触不到廉价信息,即使已经了解到廉价药信息的消费者也会在所谓的"新药"攻势下对廉价药疗效失去信心而放弃廉价药.

  在这样的情形下,价格越高的药品将更有竞争潜力,将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市场和销售额,药品生产厂家为得到市场推荐,扩大销量,将不得已想尽一切办法来提高自己的销售价格,然后将部分利润通过各种方式暗返给药店和医生.这样的市场竞争就成了纯粹的价格竞争,但不是低价竞争,而是高价竞争.

  物价部门可能会想通过调查药品成本来控制出厂价,至于某种药品的企业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营销成本等等,名目繁多,内里复杂,断不是一目了然的。倘若企业自己不提供真实的数据,物价局的人有没有孙大圣的火眼金睛,又如何能定出合理的价格?何况,一个企业生产的药品可能有数十上百种,具体到某一种药品而言,其成本到底是多少,即便是企业自己也未必能够精确地说得出来。而且,一旦某种药品的成本大白于天下,药企自有应对的办法,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改包装、换剂型,捣鼓几下申报新药,将水搅浑之后照样涨价!

  新闻链接:前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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