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廉价药”如何免遭“逆向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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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南京人史阿姨特别着急,她吃了有大半年的“赛治”药买不到了。这种名为“赛治”的进口药是治疗甲亢病的,记者了解到,目前,整个南京地区都缺这种药,而南京有数千甲亢病人。据悉,除了“赛治”外,市场上原本还有国产药“他巴唑”,这两种药的成分都是一样的,通用名都是甲巯咪唑。但是与“赛治”相比,“他巴唑”的价格过低,过低的价格让国内的生产厂家感到无利可图,他们纷纷选择了停产。(《现代快报》6月23日)
吃药居然也能吃出商机,这事儿的确相当稀奇。不过,相比“炒股炒成股东,炒房炒成房东”,因为药品缺货,而把患者逼成了“掌柜”,恐怕要更加悲催。毕竟,对于前者而言,顶多只能算是投资失败,而对于后者来说,则意味着健康乃至生命威胁。
乍一看来,过低的价格让国内生产厂家无利可图,从而纷纷选择停产,的确是导致患者面临断药风险的直接诱因。既然如此,药品紧缺甚至断货,并非需求增大,产能不足,而是药企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不过,假如认为药企停产低价药,完全是利欲熏心,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罔顾公共利益与公共责任。尽管从道义上,这样的谴责完全占据了道德高度,更不会缺乏拥趸。但是,假如不否认药品也是商品,也必须符合市场规律,药企作为企业,追逐利润恐怕同样无可厚非。事实上,如果药企无利可图仍然为了道义而坚持生产的话,最终这样的药企极有可能在竞争中落败,甚至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直接破产倒闭,到了那个时候,药品的停产和断供,必然来得更为彻底。
可见,在市场环境下,必须尊重药品的市场属性,也必须尊重药企追逐利润的权利。药品出现缺货和断供,其实不能总是以行政化的手段强制药企生产,而必须看到其背后所释放出的市场信号以及药品供应链自身所存在的缺陷。
没有哪个企业会去赔本赚吆喝,药企当然也不例外,指望药企承担“救死扶伤”的义务,本身倒是一种背离市场规律的理念。具体到药品,仅仅是有患者的迫切需求,显然不足以成为药品延续其生命期的充分条件,假如作为商品的药品却无利可图,按照市场规律,停产和断货才是其合理的归宿。从这个意义上说,有着市场需求的药品,却赚不到钱,只能停产,其背后必然存在着对市场规律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