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在2024年12月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中,乐至县本草堂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炙甘草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乐至县本草堂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2579623142H
法定代表人:袁昌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2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劣药炙甘草
违法事实:当事人从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劣药炙甘草(包装规格:0.5kg/袋,生产日期:2023.09.16,批号:230902)20kg,销售出19kg,案发后召回1kg,销售额为1155.00元。
处罚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97.00元
罚款金额(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297.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