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中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项解决百姓基本医疗保障的国策,艰难起步并不代表前途不光明。既然新医改明确了未来医药行业的发展方向,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一定会按照新医改的指引而发展。市场机制既然已经解决的问题,就需要政府更好的做好引导,而不是行政化的干预。既然存在的问题已经暴露无遗,控制的关键环节生产、供应和使用已经明确,新的统一规范的出现也就不是疑问。只要注重解决药品招标中的“信息对称、信息公开”的问题,就可以避免“医药柠檬市场”的产生(劣币驱良币现象的发生)。
笔者认为,安徽模式出来后,更多针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省级招标探索会不断深入,国家关于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工作规范也会适时公布,以下方面将成为改革和探讨的重点。
首先是市场机制在基本药物招标中将发挥作用,应该是市场解决的问题,就不要政府行政来解决,要彻底避免基本药物招标中的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其次是量价挂钩,将基本药物的招标回归到集中采购“将需求集中起来,降低药品价格”的本质上来;三是“双信封”制招标将被推广,解决基本药物目前中标价格虚高的问题,避免在高端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四是取消对基本药物的质量分层,建立科学的基本药物评价体系,减少主观评价,避免以专家定结果;五是不做配送渠道层级的限制,由生产企业承担医疗机构配送到位的责任,由经营企业负责配送;六是加强监管,规定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严格网上交易,不得偷梁换柱,不得弄虚作假;七是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资金到位;八是打击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使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九是探索通过二次议价降低药品价格,调动医疗机构降低药品价格的积极性的方式和方法;十是鼓励发展医药现代物流向基层医疗机构的延伸,通过供应链整合提高配送效率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