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湖南新增38个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名单公布
继今年初宁乡县等36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我省再次启动长沙县等38个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明年1月1日起零差率销售。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38个新增试点县市区名单已出炉,14个市州均有试点县市区。至此,基本药物制度这项为老百姓省药费的利好政策,已覆盖我省60%县市区。
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在长沙县等38个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3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纳入实施范围。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并按药品价格“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网上采购,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由其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
据介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3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市州增补药物,统一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中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此前已采购库存的其它药品,一律按原采购时的实际购入价一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直到用完为止。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38个县市区名单
长沙市:长沙县、天心区、雨花区;株洲市:攸县、炎陵县;湘潭市:韶山市;岳阳市:华容县、临湘市、君山区;衡阳市:衡东县、衡山县、耒阳市、蒸湘区;常德市:津市、汉寿县、石门县、鼎城区;益阳市:沅江市;郴州市:嘉禾县、桂阳县、永兴县;娄底市:新化县;邵阳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永州市:双牌县、道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蓝山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泸溪县、花垣县;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方县;张家界市:永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