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医院对患者实行“过度检查”由来已久,这种行为涉嫌违规违法。《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就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检查”直接导致“看病贵”,也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助长了“看病难”。患者虽有不满,但因“过度检查”的界定涉及举证责任和鉴定机构的确认等问题,不说目前没有详细规定,即使有,患者也折腾不起。对于“过度检查”现象,不仅要在医德上常念“紧箍咒”,更要在法律上戴好“紧箍咒”,明确医疗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才能从根本上刹住“过度检查”之风。
五岁女童手术为何要验艾滋病?
●广东省卫生官员:看病贵的根源在于滥检查和大处方。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患者可以告医院的过度检查行为,但对“过度检查”如何界定却无细则
●医务人员喊冤:过度检查,主要症结是规避风险
割个阑尾,检查项目一大堆:甲肝、乙肝、丙肝,还有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凝血检查和生化检查,甚至还要验艾滋病!近年来全国各地关于患者遭遇过度检查的报道屡见不鲜。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指出,看病贵最突出的表现是检查费用高和大处方导致的药价高。
然而不少医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叫冤枉,他们表示医院绝大部分检查项目是符合卫生部疾病诊疗规范的,如果存在过度检查,主要还是为了“自保”,要避免患者日后状告医院的可能性,只好预先做“大包围”的检查。
病人疑问:
做个小手术,为何检查几百项?
一个五岁的女童误吞了弯针,送到医院做手术取出,医院给女童做了术前检查,患者父母拿到检查单一看,检查包括217个项目,竟然还查了艾滋病!这是今年发生在广州市的一桩病人投诉,而此类事件在全国各地都屡有报道。杭州一个女孩去医院做阑尾炎手术,医院开出的检查清单也让女孩父母大吃一惊:甲肝、乙肝、丙肝,还有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当然还有艾滋病检查。
病人只是做一个小手术,为什么动辄要检查几百个项目?一些看似和疾病完全没有关系的检查项目也出现在检查清单中,例如割阑尾要检查乙肝、艾滋病等。还有人去看感冒,到二级医院看病时医生开出的处方中居然写着:验血,建议做头部的核磁共振。这让患者不禁疑惑——医生是不是想要多收钱,所以动不动就开一大堆检查?
医院回应:
医生开检查主要按诊疗需求
对此,专门处理医患纠纷的南方医院医务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于宏表示,患者首先要正确看待医院列出的检查清单,不要把每个检查的分支项目当成一个单独的检查项目。例如血常规是一个单独的检查项目,但里面就包含有几十个分支项目,包括白细胞总数、红细胞总数、血红蛋白、血小板分布宽度等。这几十个分支项目的数据分析只要做一次血常规检查就可以完成,收费也按照一次血常规检查的费用收取,不能视为做了几十种检查。因此,患者一次住院做了几百个检查项目,这是所有分支项目加起来的总和,并不代表就是检查了几百项。
其次,不少患者看到医院列出的检查内容多种多样,容易以为医院给自己多做了检查。于宏提出,并非患者觉得检查内容多,就属于“过度检查”。例如有些年轻人在做手术时不明白为什么要查血糖,但不少人患上Ⅱ型糖尿病却没有症状,如果在手术前没有发现血糖异常,就可能术后出现伤口不愈的并发症。于宏表示,医院开出的检查单绝大部分都是按照中华医学会颁布的疾病诊疗规范进行。
“如果说有些情况涉嫌过度检查,那医生开具这些检查是出于自保,规避风险。”于宏说,目前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患者如果状告医院,医院要证明自己没有错。为何割一个阑尾也要验艾滋病呢?这是因为手术可能要输血或者切口本身容易感染病菌,这可能会感染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假如医院手术前没有做这样的检查,日后患者感染了艾滋病后回来找医院说是在手术过程中感染的,医院就百口莫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