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位人士看来,全国有4700多家制药企业,在基本药物的产能上已严重过剩。即使没有基本药物招标,企业之间的血拼、整合也是迟早会发生的事情。所谓“药价虚低”其实与药改没有实质关系。
“也许在此轮招标中,一些药厂的中标价显得有些过低,但是,相信只要再等上几年,多进行几次招标后,企业会更加理智,药品中标价格就会稳定在一个更加合理的水平上”,医改办的相关人士表示。该人士表示:“企业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有意低于成本价中标,之后又不履行合同或者质量难以达标的企业,相关部门已经建立了严厉的市场清退机制。并且,国务院医改办已经准备好了充分的预案,一旦出现企业停产、断供,将会从其他省份紧急调配药品,保证市场供应。”
药价之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问题也浮出水面。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认为,相关改革进展不尽如人意,会抵消药改成效。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后,部分地方政府并未建立相应的多渠道资金补偿机制,也未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深入的体制改革。致使部分基层医院陷入了资金短缺,药品采购萎缩,医务人员积极性下降,甚至出现违规采购、加价销售非基本药物、勾结药品代理商变相“以药养医”的情况。
“在‘药改’中,由于国家财政补贴的不到位,使得药款回款压力加大。同时,由于监管力度的不严格,很多基药非中标品种依然在基层市场销售顺畅,这些都极大地冲抵了中标企业的销售份额。”河南同源制药事业部总经理王亮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曾针对2011年药改指出,有的省份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简单地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没有按照国务院补偿机制文件要求实施综合改革。如果不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扭转机制建设滞后局面,将严重影响医改的深入推进和实际效果。
2011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联合召开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
至2011年6月中旬,河北省近90%的县(市、区)完成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核编定岗工作,超过一半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完成了院长选聘工作,绩效考核、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正在按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进。吉林、陕西、河南、广东等地,也普遍制定了基层医院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责任到人,限时、限阶段目标完成工作。
截至2011年末,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了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少部分还在推进当中。2012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配套政策将进一步到位。基本药物市场将出现更大的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