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以政府限价的方式,显然在一地难以推行;广东欲以逐步降低药品加成(医院药品加价率)的方式,来扼住“大处方”,同样也可能是开错了“药方”。要知道,在现有体制下,相当一部分医生开“大处方”的主要动力,是在药品回扣。药品加成降低甚至取消,医院的账面收益也许会减少,但只要“大处方”对药品销售有拉动,那么,相关药企的回扣,照样会源源不断地流到医院和医生的口袋里。
这两天,广东启动药品价格改革试点,目标直指“看病难”、“看病贵”等老大难。媒体一片欢呼,看起来老广享受改革成果,又要领国人之先。然而,在研究完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行方案》后,又不免心生担心,这样的药价改革方案,会否有错开“药方”之嫌呢?
据媒体报道,此方案最大亮点在于,对原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常见病处方药。将分期分批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实行政府最高限价。这一政策很容易让人思想混乱:最高药价不是一直由政府管着吗,何来重新纳入?
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其特殊之处,在于药品消费的主渠道在医院,而在医院决定吃什么药的是医生,掏钱的是病人。为了防止有人“花别人的钱不心痛”,对我国市场上流通的1万多种药品,政府将其中两三千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强制限价;而其他七八千种药品,说是由市场调节,由于每个地方都在搞药品招标,基本上也是政府控制。
但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存在药价高企,老百姓直喊看病贵呢?原因很复杂,但涉及药品消费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一些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仍有虚高。二是医院开出的“大处方”———同样成分的药,选贵的开;即使选了便宜的,多开几盒,总价格还是上去了。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政府严格限价,为什么还有虚高?原因很简单,强制定价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限的人马,却要面对来自全国的4500家药企(当然还有国外药厂)的两三千种药品,而且各家药企所处地区不同、生产成本不同、企业性质不同、药品剂型不同,报价自是千差万别。有药品价格报高一点,即使没有腐败,单玩点猫腻,也太容易了。
说到了这里,读者可能已经明白:既然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权威,对原有两三千种药品的强制定价,尚留存虚高;现在广东试点却要以一省级物价管理部门之力,扩大范围,将分布在全国甚至全球的七八千种市场调节的药品(在全国市场流通的,基本也在广东销售)也纳入政府监管,谈何容易?
以政府限价的方式,显然在一地难以推行;广东欲以逐步降低药品加成(医院药品加价率)的方式,来扼住“大处方”,同样也可能是开错了“药方”。要知道,在现有体制下,相当一部分医生开“大处方”的主要动力,是在药品回扣。药品加成降低甚至取消,医院的账面收益也许会减少,但只要“大处方”对药品销售有拉动,那么,相关药企的回扣,照样会源源不断地流到医院和医生的口袋里。
总之,以我国现有药企现状的复杂程度,以及药品市场竞争的激烈水平,靠政府定价、靠取消医院加成来降低病人药品消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是天方夜谭,至少也是理想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