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开始,卫生部就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去年底,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卫生部增设了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标志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入实质性阶段。
机构组建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月初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我国将制订并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公平可及和安全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陈竺说。
他表示,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生产供应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使用报销政策和国家储备制度。
陈竺指出,加快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还要建立健全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组建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并定期调整机制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要制订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政策及措施,明确规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合同管理。要开展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
陈竺透露,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