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
两类医院实行两类不同的政策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于明德指出,中央将对两类医院实行不同的政策,即对基本医疗服务机构,如乡村、社区医疗机构,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实施收支两条线。但对城市的公立医院、中心城市的医院、三甲医院不再实施收支两条线。这也是新方案中最为重大的变化之一。
于明德表示,《指导意见》指出,要落实公立医院的法人地位,强调医生可以多点执业,这也是非常市场化的措施,“医院的法人地位,将来就会派生出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这和国企改革初期走的路大方向是一致的。”
至于让医生多点执业,他认为,其实就是让医生从医院的国家干部逐渐向自由职业者过渡。“这也体现了市场机制。”
新药定价:
上市前评价改为定价前进行
在于明德看来,新方案中的药价政策也较征求意见稿更为合理。
“原来所有目录都是国家定价,不仅国家定价,还要国家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强制使用。原先的征求意见稿中,拟提出按利润水平来确定价格,最终方案已经删除了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国家仅仅制定零售指导价,真正的招标价由各省招标采购来决定。这方面的变化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向市场化定价迈出了一步。这给我国药品价格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即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市场化定价。市场化定价这个大方向已经明确了。”于明德说。
他同时指出,新医改终稿指出,仿制药要实行后上市从低定价制度,其实,就是递减定价,这有利于防止仿制药泛滥,鼓励首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