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嵘丰医疗器械违法生产医用红外额温计案

2020-09-26 16:44:00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3021号》中,涉及到东莞市嵘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场地生产医用红外额温计(规格型号:RT-101)。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嵘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2906581R
法定代表人:张勇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3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1、在未经许可场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2、委托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范围的企业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3、未对委托生产进行备案。
违法事实:1、当事人在生产地址发生非文字性变更的情况下,生产医疗器械行为;2、委托未取得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相应生产范围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行为;3、未办理委托生产备案的行为。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六十六条第三项、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30.7125
处罚决定日期:2020/9/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日期:2020/9/14
公示截止期:2021/9/14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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