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服务费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出发的

2010-03-12 21:03:58    来源:  作者:

  药品加成和检查费用

  已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卫生部等五部委2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药事服务费是指医生和医院在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就向患者提供的合理、安全用药方案,加收的一项费用,也包括药品在用于患者前的运输储存等物耗成本。刚公布的《指导意见》提到,对公立医院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因此,在上海的公立医院政府补贴机制中,增设药事服务费也自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上海市卫生部门表示,为了不增加市民的就医费用,暂时不会考虑增设药事服务费,而本市的药品加成和检查费用逐年在下调,已经处于全国最低的水平。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会考虑适当增加医疗技术劳务价格,相关政策即将出台。

  上海将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稳妥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探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疗费用控制。

  社区医疗中心药物

  将全部零差率销售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市民关心的基层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范围的问题,卫生部门目前考虑暂时采取“30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本市社区卫生机构补充基本药物目录)+Y(目前医保药品目录)”的方案。对纳入“307+X”范围内的药品,将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在基层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

  今后,随着本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逐步推进和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终将只能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本市基本药物,并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届时,市卫生局将对补充药物目录进行调整并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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