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药物“零差价”仍然高于药店药价

2010-03-24 19:20:52    来源:  作者:

  社区药物“零差价”没影响到药店

  3月15日,我市8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始率先试点药品“零差价”。这对同样主打“低价药”市场的药店会产生何种影响?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社区实施“零差价”后的一周里,药店的营业额并没有受到影响。但面对今后“零差价”会继续蔓延到大医院的趋势,“傍”在医院周边而建的药店开始商讨相关对策。

  ■药价低品种全药店没有受社区“零差价”影响

  记者今天采访我市多家连锁药店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社区实施“零差价”的几天里,药店的营业额并没有受到影响,与原先持平。“社区医院‘零差价’之后售出的基本药物价格,我们药店在去年10月22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开始执行时就已施行。而且因进货渠道和进价不同等原因,即使社区医院降价后,我们药店很多药品的价格还是比社区要便宜或者持平。”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光霞表示。

  对此,记者在对比老百姓大药房和几家实行“零差价”的社区医院的药物价格后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比如降压药品“代文”,在民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零差价”后的现价为40.8元,但老百姓大药房的价格为38元;再如布洛芬,在试点“零差价”的社区门诊,虽然由4.8元降到了4.2元,但仍高于老百姓大药房的3.7元。

  此外,药店负责人还表示,社区试行“零差价”的基本药物只有523种,药品种类有限,而药店拥有的基本药物品种有1000多种,更能满足市民不同的需求。

  ■“傍”医院药店分杯羹应对医院“零差价”药店欲变招

  采访中,部分药店负责人认为,社区医院实行“零差价”预示着“暴风雨即将来临”。“虽然现在社区实行‘零差价’对药店没形成冲击,但如果以后医院实行了,则会对药店形成不小的打击。”省立医院附近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由于医院实行15%的药品加成,医院药品价格总会比药店贵,这使得许多患者在医院开了处方后,到药店买药。于是,许多药店“傍”医院而生,一家医院甚至可以被十几家药店包围。“经常有人拿着处方单来拿药,离得近,也确实便宜。”上述药店负责人介绍,药店的主要顾客是在医院看完病然后来买药的人,其中包括一些慢性病患者,另外一部分是得了小病的病人。这位负责人坦承,之所以选择在医院附近开药店,就是想多分流一些医院的处方。

  如果医院也实行了“零差价”,那药店的营业额势必受到影响。“主要原因就是住院报销这一块。医院可以报销,药价又和药店差不多了,患者肯定选择在医院买药。”秦光霞介绍,为此药店也正在商讨如何应对这一冲击。“我们今后可以差异化、多元化经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处方药为主,药店则以非处方药和保健品为主,并且品种更为丰富。所以,药店仍然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秦光霞说。

  新闻链接:“药品零差价”竟高于药店零售价

  扬州社区医院廉药体系亟待完善

  去年10月,扬州市在8家社区医院推出“药品零差价”政策,涉及360种常用药品。然而,记者最近调查却发现,一些执行该政策的社区医院“零差价药”价格竟然高于比邻而居的零售药店。

  渠道不同“零差”缺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社区医院其实比任何单位都更加需要诸如此类的“政策”扶持,因此,相信绝大多数社区医院的负责人都会跟他一样严格执行主管机关的规定。但是,药厂和经销商并不归这些机关节制,“市场才是硬道理”。这位负责人说,所谓的零差价药品,是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标、规定渠道进货的,而许多药品生产销售单位并不看好这一市场,因为与零售药店和大型医院相比,社区医院的药品销量“不足挂齿”,根本就不会引起厂商的重视,所以,政府规定的360种“零差价”药品实际上真正能在社区医院“兑现”的不过1/3。

  药品销售的“资深代表”沈女士则从另一个角度“阐释”了厂商“不予配合”的原因——同类商品公开竞争的标志是“零售价”而不是幕后的“低进价”,政府有政府的政策企业有企业的法则,“价格体系”不能随意破坏。

  程序滞后“补偿”暂缺

  某社区医院负责人称,各大医院都在“以药养医”,检查费和医疗设备费收费也较高,而社区医院却要推行“零差价”售药,惟一的支撑是“政府补偿”。有关文件规定,这一补偿的比例可达30%。这位社区医院负责人强调,这个“补偿”,各试点医院“谁也没有看到”。

  有知情者告诉记者,问题出在由哪个部门来为政策买单。据说本来扬州市要求卫生局来补偿,但紧接着出现的问题是,面向所有社会人员,财政拨款不堪重负;第二种思路是让社保部门操作,享受依据是“加入医保”,但这样一来有可能导致药品销量低于预期,“差价”总额不足以调动社区医院执行政策的积极性。

  记者采访时,扬州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周长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王红曼给出的官方消息则是:已经明确由社保机构承担补偿之责,但在药品采购方式及补偿操作系统方面还有大量的细节甚至核心工作需要耗费时日。

  期待落实“梦想”成真

  针对“零差价”药品“好事未能到位”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扬州市民。受访者大都认为,“零差价”无疑是好政策,但好政策亟待真落实。

  家住扬州市运河东路的古先生告诉记者,老百姓到社区医院看病,主要是出于方便的考虑,政府出台“零差价”政策大大增强了社区医院的吸引力,对医院、对居民都是利好消息。但是,做好事要有基本的条件,不能让社区医生“饿着肚子学雷锋”。药商沈女士认为,药厂和经销商的思路也不会一成不变,政府真能把工作做到位,找到双赢的方法不是没有可能的。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客座教授王先生认为,在整个社会福利基础还很薄弱的今天,政府制定一项“好看又看吃”的民生政策确实非常之难,落实起来更是难上加难。就拿“零差价”来说,“零差”不是“无差”,在制定和推行政策之前就应当知道“差价”的“来龙去脉”并测算出“补差”的可能性与适宜性,比如说,“面向全社会”和“面向参保人员”就有根本的不同,这里面有大学问,需要下大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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