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大药房谢子龙论新版《药价管理办法》
在“药价虚高”这一社会顽疾被推到舆论风口浪尖的时候,发改委下发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通过对药厂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流通差价率的控制,降低药价。6月27日。搜狐健康邀请专家做客“医药会客厅”,畅谈对药价管控新规的看法。
嘉宾: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牛正乾;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
药价新规有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做客搜狐,我们首先谈一谈对发改委最近出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看法,请三位嘉宾分别先谈一谈对这个管理办法的总体看法。
于明德:最近看了发改委发的这个征求意见稿,学习以后总的感觉就是深感遗憾,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越来越不像改革开放30年后政府出台的文件,更多的是体现了计划经济年代政府管理企业的那些思想和办法。提出来的这些管理思路是倒退的,提出来的管理措施、详细的控制指标是很难落实的,即便发表了也不具备可操作性,没有可行性。
我总体判断,可能要做较大的修改,否则的话效果会很不好。最近许多企业反映上来的意见迅速的反馈给了发改委的有关部门,我们也在准备一个更为详细的材料,我想反映这样的定价制度将会给产业给人民群众给政府的威信带来一些影响,提出一些建议,我们希望不长的时间把它递交上去。
牛正乾:我把现在这版的征求意见稿和2001年版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以及1996年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简单的对比,我个人的感觉是,从改革的思想上乃至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上,这一版并没有在原来那些版本基础之上有太多的改进,从解决药品行业的问题角度来讲,反而某些条款还不如原来某些规定,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出台价格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解决药品价格虚高这样一个民生问题,但是我个人认为把药品价格虚高的板子打在发改委头上,或者仅仅打在发改委头上是有失公平的。所以说要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单靠出台这样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或者再出台一个更加“科学”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也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产生很多负面问题。一会儿针对某些条款我们可以进一步来分析。